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工程勘察、设计,房屋拆迁与旧棚改造工程,机械租赁、汽车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