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通桥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峨眉山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夹江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犍为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次) | ||
品目 |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中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楼招标部(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号江鳞御景**栋)或网络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楼会议室(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号江鳞御景**栋)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号江鳞御景**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通桥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峨眉山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夹江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犍为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楼招标部(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号江鳞御景**栋)或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通桥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峨眉山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夹江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犍为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次)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供货期为1年(以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还须提供所供应猪肉对应生产企业的《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楼招标部(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号江鳞御景**栋)或网络
方式:(1)现场获取:于报名时间内在*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楼招标部(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号江鳞御景**栋)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 (2)网络获取: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须等当天代理机构收到后,以邮件形式通过邮箱发送所投包的项目采购文件。 (3)获取文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须明确参与报名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楼会议室(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号江鳞御景**栋)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第*包:乐山市税务局****;第*包:峨眉山市税务局****元;第*包:市中区税务局****元;第*包:*通桥区税务局****元;第*包:夹江县税务局****元; 第*包:犍为县税务局****元。
2.供应商的报价(结算率)不得小于等于0(表示免费提供)或大于***%,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号江鳞御景**幢
联系方式:付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