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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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拖移、保管项目 | (1)采购内容:选取1家具备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拖移、保管功能的企业。(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 ****年**月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附件信息:
延吉市 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 (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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