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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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国家公园)资金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因项目性质等原因,现对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与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条:资质等级,做出如下更正: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 ********************;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国家公园)资金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内容: (1)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现更正为: 3.1本项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备生态修复或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近年(****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生态保护类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含*级) 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与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条:资质等级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备生态修复或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聂荣县神华路北**米 联系人:加措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中路塔恰拉姆C区C-**-2 联系人:扎西先生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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