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海原县通信楼和综合办公楼危房拆建项目(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海原县通信楼和综合办公楼危房拆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次拟拆除原有综合办公楼,通信楼等附属建筑,新建*栋综合楼,地上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
2.3 招标范围:实施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报规报建等满足工程开工的前期所有手续、施工图审查、造价编制、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等)、主体工程、外立面装饰、室内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含消火栓、喷淋、火灾报警)、弱电工程(智能化)、电梯及室外配套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工程、道路及广场硬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照明、充电桩、围墙、岗亭、大门等);施工含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电梯、节能、防雷、环评、规划等各专业验收)、城建档案交资、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证办理等交付使用总协调。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养护期、保修期服务。
2.4 计划工期:417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如有)************************
2.6 其他:无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符合下列条件之*:①*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②*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③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④*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外省进宁企业要求提供*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8:**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大街**号 C 座**楼****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牛建东、卞伟超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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