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完整内容。(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