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变更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茂府〔****〕**号),我局决定就信宜市玉都街道*********号、*********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目的
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信宜市玉都街道*********号、*********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单位及公众代表、有关专家、人大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
地点:********办公楼6楼1号会议室。
*、听证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名,政府机构代表4名,其他代表4名)。各听证代表均根据听证公告报名参加听证,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1.听证代表报名条件:
(1)年满**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信宜市户籍人口。
2.报名材料: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及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听证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复印件1份。
*、旁听人员组成
本次听证会允许公民旁听,旁听人员不超过5人。旁听人员报名要求如下:
1.听证代表报名条件:
(1)年满**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义务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决策感兴趣。
(3)信宜市常住人口,不受户籍限制。
2.报名材料:
(1)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年9月**日至**月**日(工作日,**:**-**:**,**:**-**:**)。
(*)报名方式。到信宜市新尚路**号********4楼行政审批股,现场提交资料报名。联系人:李全雄,电话:****-*******。
*、其它有关事项
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须确认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同类代表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由我局组织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我局将于听证会前**日(****年**月**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频道(****://***.*****.***.**/****/****/)公布。在听证会前5日(****年**月**日),我局将《听证会通知书》以及信宜市玉都街道*********号、*********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方案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
********
****年9月**日
说明:
1、提交时请附上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2、听证机关有权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
3、被确定作为听证人员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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