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监控设备建设项目(弯道压线抓拍)(*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交通监控设备建设项目(弯道压线抓拍)(*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和顺家园**号楼***-***门面房
成交金额:********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多合*补光灯 品 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1-1-**-A-**-I(****-2-H/2-**-A-**-I) 数 量:**台 单 价:****元/台 |
*、评审专家名单:胡立新、杨小妹、方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包干收取,金额:****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阳镇庙首路9号(车管所*楼)、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经济开发区经*路2号健康智造中心*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旌阳镇庙首路9号(车管所*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经济开发区经*路 2 号健康智造中心*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