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外墙维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石首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首市明珠大道书香门第对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 笔架山路财宝街**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石首市|阅读次数:
*、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外墙维修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
2、更正内容:
上传工程量清单,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3、更正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
1. 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进入“石首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竞争性磋商大厅,等候竞争性磋商。2. 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第**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石首市明珠大道书香门第对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 笔架山路财宝街**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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