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年**月**日
********** 的新校区建设项目图书馆、体育综合训练楼(道路、给排水、电气)配套附属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新校区建设项目图书馆、体育综合训练楼(道路、给排水、电气)配套附属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3、委托代理编号:*******-********-***
4、采购项目预算: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3,***,***.** **********新校区建设项目图书馆、体育综合训练楼(道路、给排水、电气)配套附属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1 3,***,***.**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折扣。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年内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 上午8:**-**:**下午**:**-**:**(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庐山恋铭逸酒店**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庐山恋铭逸酒店**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庐山恋铭逸酒店**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年**月**日 **:**
4、开标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庐山恋铭逸酒店**楼*************开标室。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姓名:**
2、电话:****-********
(1)名 称:**********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大道**号
(3)联系人:**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1)名 称:*************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庐山恋铭逸酒店**楼
(3)联系人:**、柳宇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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