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价人:
玉林北站高架层旅客服务1区及3区商铺招租项目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间,原第*成交人绵阳汇邦商贸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根据公开竞价文件的约定,招商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位的候选人签订合同,现将成交结果更改如下:
成交人:**********,第*个月租金:***.**元/月·㎡
1、说明:公示期3个工作日。
2、代理服务费:以6年总租金为基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计**[****]****号)的规定标准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次付清代理服务费,为¥*****.**元。
3、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 **************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洲国际商铺D栋***室
联系人:***、覃坤瑶
联系电话:****-*******
邮箱:**********@**.***
************
***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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