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1号线铜山路站—子房山站区间2号竖井临时占用林地恢复工程 | ||
品目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徐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府采购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6号建设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幢****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1号线铜山路站—子房山站区间2号竖井临时占用林地恢复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1号线铜山路站—子房山站区间2号竖井临时占用林地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轨道交通1号线铜山路站-子房山站区间2号竖井临时占用林地恢复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获取采购文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云创科技园**栋西单元3层。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3.***.***:****/****/***********?****=****&***;*********=********************************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6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幢****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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