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禹煤电公司空气压缩机年度维修保养(*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禹煤电公司空气压缩机年度维修保养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评标日期: ***4年8月**日
评标地点:***********************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
公告日期:***4年8月5日
*、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标段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共计得分 | 得分排名 |
A | 平顶山市禄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 | 1 |
平顶山市鼎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 | 2 | |
平顶山市永铭昌盛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 | 3 |
*、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4年8月**日-***4年8月**日下午**:**止;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地 址:平顶山市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程服务科 ****-*******
业 主: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峰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号(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王部长 黄老师
*部电话:****-******* / *******
电子邮箱:***-***@******.**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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