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监内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副食品)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羊城,梁斌,周玲,许玉榕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张红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号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重大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州择*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页通镇芹洲路8号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商业配套项目(海峡鑫天地)商务办公6层***办公 | 1,***,***.**元 | ***.** |
采购包1(****年度*******监内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副食品)):
服务类(福州择*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罪犯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禽副食品) | *******监内食堂 | 本项目为****年度*******监内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副食品),服务期为1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1年 | 年 |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 1,***,***.**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刘羊城 、 梁斌 、 周玲 、 许玉榕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其中财政预算****元、企业自筹资金***元),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元(即财政预算****元+企业自筹资金***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元)收费费率标准: 0.9%;***-***(*元)收费费率标准:0.5%。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2.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 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度*******监内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副食品):2.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本项目实际采购金额为****元(其中*******财政资金****元、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元)。中标人中标总价仅作折扣计算使用,非本项目采购合同总金额,不作结算依据。所有配送单品均以基准价为基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中标下浮率:**%。
名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号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红梅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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