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台河铁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进行询价 |
*、采购内容 为*台河铁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为公司日常事务、经济项目、投资活动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修改公司日常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拟定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协议、律师函等;协助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参与商务谈判及重要会议;协助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等法律事务。 |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5*元人民币。 |
*、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 *台河铁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所需的各种相关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应以元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证书扫描件)。 |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
*、获取时间: **** 年 7 月 ** 日 9 时 ** 分至 **** 年 7 月 ** 日 9 时 ** 分。 |
*、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 **** 年 8 月 1 日 ** 时 ** 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扫描件。 *、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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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位:*台河铁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黑龙江省*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号鸿顺丽景**楼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年 7 月 ** 日 |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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