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维保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齐齐哈尔市红*字中心血站 | ||
行政区域 | 齐齐哈尔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杜辉、任洪才、刘野(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齐齐哈尔市红*字中心血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华区军校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繁华西街**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 | |||
附件1 | ****.***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维保服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建华区东市场小区**-2号楼1层**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污水处理维保服务 | 齐齐哈尔市红*字中心血站 | 1、运营方需要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预处理标准,对血站排放的污水进行处理和运营维护。 2、运营方承担生产费用及正常维修费用(不含大型设备更换及土建工程项目费用等)、人员工资、管理费用(办公、差旅、邮电通讯、安保、绿化养护等)及相应的税费:承担聚合氧化铝(氯化(***)质量分数/%3,用量约5吨)和次氨酸饰(液体,含量**%,符合B/******-****中得B型**标准,用量约5吨)的使用费用。 3、运营方负责提供*套次氯酸钠消毒设备,做到全年正常运行,如设备故障应立即维修或投入备用设备。次氯酸钠发生器要求采用微电脑智能控制、自动溶料及投加系统,带有计量泵及工作指示状态,实现根据污水量得变化自动投加药剂:工作电压****,尺寸:**************,材质:**** 4、运营方派驻1名运维人员,每个工作日在场负责运维服务,并且运维人员需要熟练掌握污水处理工艺技术。 5、运营方负责每个季度的监测报告及费用。 6、运营方负责运行半年后,至少*次污泥转运并负责管线更换维护及费用。 7、运营方负责年度排污许可证检测及填报事项。 | 成交人需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供货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运维人员入场开始提供服务。 | 血站污水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辉、任洪才、刘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号和发改**[****]***号为标准,再按照协议规定的下浮比例收取(但以下情况除外:代理费报酬低于****元的,固定收取****元),由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次性交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年7月**日-7月**日
开标日期:****年7月**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市红*字中心血站
地址:建华区军校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繁华西街**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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