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县城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风机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原中标单位因无法履约合同,现采购人依据合同约定,解除与该单位签订的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该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1(县城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风机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阮家安(采购人代表)、刘坪、刘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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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 收取对象 |
1 | 县城污水处理厂空气悬浮风机采购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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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白河县城关镇向荣村*组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汉城国际*号楼*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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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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