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诏安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建诏安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6条款中[质量管理(3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每具有下列*个体系认证证书的加0.5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本项最高得3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和服务均需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注:须提供相关的体系证书扫描件。”本条款设置不合理,设定已超出项目本身实际需求,存在不合理设置条款,建议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3分。”
回答:以上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的产品和服务均需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具备管理体系认证能够体现投标人在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上的实力,符合项目需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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