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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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1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号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监理招标标段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作以下补遗: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就《那曲市阳光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那曲市阳光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1.4.1项资格条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为书写错误,现修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或上资质)” 2、原”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及关注项目截至时间:****年 7 月4日**时 **分。不变。 4、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9 时**分。”不变。 5、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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