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为:****-******-**-**-******
港北发改投资〔***4〕**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年港北区港城街道石寨村白屋屯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同意该项目建设建议。
*、项目建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石寨村白屋屯。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座日处理为**m³/d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并铺设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为3***米,其中主管****米,支管***0米。
*、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8.***元,资金来源为2***年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
请据此文件开展下阶段工作。
************
***4年6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文件下载: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年港北区港城街道石寨村白屋屯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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