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县佛罗镇大角湾海岸带生态修复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海南省乐东县佛罗镇大角湾海岸带生态修复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已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年**月**日开标。现发布**号补遗书,补充完善招标文件内相关内容,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总则中3.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现修改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资料 *、技术方案
(*)、招标文件补充专用合同条款,补充附件资料。
(*)、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 1.4.1财务要求”补充由单*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企业获奖“修改为:1、单*投标人或联合体工程总承包方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年(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参与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詹天佑奖的,每提供1个奖项得0.5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同*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能重复评分)2、单*投标人或联合体工程总承包方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年(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参与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詹天佑奖的,每提供1个奖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同*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能重复评分)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或入选名单红头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入选名单公布时间为准。
(*)、修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8时**分;原开标地点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楼)乐东开标室2,现修改为:开标时间为:****年**月**日8时**分;开标地点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楼)乐东开标室2。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自行查找和下载。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馆合*“项目2号楼 | 地 址: |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号******5栋****-****房 |
联系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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