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定点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订单号:********************
本次成交金额:¥***,***.**
采购单位:**************(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
成交日期:****年**月**日
执行方式:竞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定点服务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二支队2024年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金额:52.31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二支队第二大队(黄石院区)办公楼走廊、楼梯间、部分卫生间、楼顶防水维修,食堂外墙修补及地面防滑处理,院内排水改造;配电设施维修;院区大门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发出监理开工令之日起60个日历天。 实施地点:武黄支队第二大队黄石院区(武黄高速黄石收费站旁) 二、资格要求及项目经理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 供应商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5.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技术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应按(且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所列服务的特征描述完成维修清单的工作内容。 2. 按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的技术要求执行。 3. 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 四、商务要求 1. 工期自收到监理开工令之日起60个日历天。 2.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工期延误的赔偿措施及赔偿限额按现行工程通用规定进行承诺。误期违约罚则: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 0.5% 的标准进行处罚;延误超过30日历天,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2. 付款方式 2.1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2 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一次进度款,2024年支付总额不超过31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齐全有效的竣工、结算文件,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确定最终结算金额。如审计金额超出合同总价,以合同总价进行结算。审计结算金额经发包方和承包方确认后,于2025年4月前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8.5 % 。 2.4 审计结算金额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退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3. 质保期:2年(防水质保5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报价要求 4. 报价要求 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报价时需上报报价清单(PDF),超出预算金额或未上报报价清单的,视作无效报价。
需求附件:********.***
服务响应说明:我公司已详细了解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知悉工程量清单内容,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人需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等支持,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做好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力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保障该工程达到相关质量要求,按照工期顺利完工,提供完善健全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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