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课堂智慧教学综合平台项目单*来源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公司参加谈判。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雨课堂智慧教学综合平台项目
2.项目编号:****-****-*****
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元
4.采购需求:详见第*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 技术 标准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单价 (元) |
最高 限价 (*元) |
交付 (实施) 时间 |
交付 (实施) 地点 |
采购 方式 |
拟选用 供应商 名称 |
* |
雨课堂智慧教学综合平台 |
Y**6.0 |
行业标准 |
套 |
1 |
|
48 |
合同签订之日起*周内 |
吉林省长春市 |
单*来源 |
************ |
1 |
平台应用服务费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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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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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慧教学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服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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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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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课堂教学互动系统数据采集服务2年 |
|
套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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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慧教学管理系统软件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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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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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课堂教学互动系统软件2年 |
|
套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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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高品质云端服务器2年 |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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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单*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年6月**日至****年7月1日,每日上午9: **至**:**,下午**:**至**:**。
(*)申领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环国际大厦****室。(*)申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式两份,报价供应商自存*份,领取文件时交纳*份用于归档);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单*来源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年7月5日9时**分。
(*)谈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环国际大厦**楼会议室。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青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环国际大厦****室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纪检监督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6月**日
防范假借各种名义插手干预采购的声明
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个*律、两个专线”声明:
1.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律不要轻信。
2.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律不要理睬。
3.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律不得办理。
4.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律不予采信。
5.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律不要相信。
6.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在我部采购管理部门设置1部专线电话(****-********),凡是本室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1部专线电话(***-********),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感谢对我部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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