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预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白露科技园智慧*****变电站东侧、鹰潭市潭花酒业有限公司西侧、云芯路北侧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1、禁止涉黑涉恶势力及其组织或个人参与竞买,一经发现取消竞得资格,相关线索移交司法部门,同时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701-6431110)。2、因增加排查涉黑涉恶情况程序,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时间调整为网上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3、其它规划指标以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23-025)为准。4、产业类型及要求年产不少于1.9万吨屠宰及肉类加工项目。5、特别约定:(1)该宗地实行工业“标准地”出让,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与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协议书》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2)该宗地建设项目达产复核时亩均税收不得低于5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高于0.11吨标煤/万元,单位排放增加值不高于0.000165吨/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不低于3 %。 该地块按“标准地”出让,具体指标要求为行业类型农副食品加工业,资产投资强度≥185万元/亩,亩均税收≥5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11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0.000165吨/万元,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3%。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鹰潭市高新区管委会6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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