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川省川中监狱
地址:*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址:阆中市*里新区张公桥横街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猪肉 | 1(批) | ¥1,***,***.** | ¥1,***,***.** |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以后腿肉中心为测量点)在24小时内降为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0-4℃范围内的生鲜肉。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性,加工易入味,口感滑腻鲜嫩,冷鲜肉在-2-5℃温度下可保存七天。 冷鲜软白条质量要求: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去头、去脚、去骨、去肚杂的冷鲜猪肉,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每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低于25—30公斤(或根据采购人需要分割包装)。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一部分:片猪肉国家标准、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2.冷藏储运。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载明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 3.验收标准:猪肉卫生符合鲜(冻)畜、禽产品国家标准GB2707-2016。质量应符合鲜、冻猪肉国家标准GB/T9959.1-2019,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验收还需按照财库〔2016〕205号文要求执行。 4.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5.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货物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中止。 6.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清单》,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中标人应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合格证上厂商名称、数量、客户名称须符合要求)。 |
合同金额: 1,***,***.**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监狱内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川省川中监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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