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期工程安检设备维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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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期工程安检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期工程安检设备维保项目 招标人为 徐州市*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招标项目简介1.1招标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期工程安检设备维保项目
1.2招标人: 徐州市*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1.3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期工程**个车站安检设备维保服务,共计**套安检设备,含全部通道式X射线安检机、手持金属探测器、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炸药探测器和其它各类反恐防暴辅助设备及器材等。
合同总估算价约****元。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2.1招标范围: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期工程**个车站安检设备。主要工作包含维保范围设备的季度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放射性安全检测、备件更换维保服务。详见第*章用户需求书。
2.2服务期限: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服务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
2.4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法规、规范,地方规程、标准及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种类及范围须含生产、销售和使用***类射线装置;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年3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个金额****及以上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项目(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等安检系统设备的维保业绩(单笔合同中通道式X射线检测设备数量不少于**台)(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近3年(****年3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项国内公共交通项目(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等安检系统设备的维保项目负责人业绩;
(6)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报的维保备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防爆球、防爆毯、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必须具有公安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4.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数字证书”在 ****年**月**日9时**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_******?**********=**_******)。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9时**分。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锁登录(****://***.***.***.**:****/********/***********?************=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咨询)。投标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项目资格投标。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投标人。
5.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 合格制 。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徐州市*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萧路**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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